宣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4年宣城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建管〔2024〕82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市住建局相关科室(部门),市规划区内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开展2024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4〕356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4年宣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宣安办〔2024〕29号)等要求,我局研究制定了《2024年宣城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5月30日
抄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市安委办。
2024年宣城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
“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建质函〔2024〕356号)、市安委办《关于印发2024年宣城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宣安办〔2024〕29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强化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结合我市住建系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以“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为主题,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推动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大力营造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浓厚氛围,助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贡献住建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主要内容
今年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主要内容为:
(一)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各地各单位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至少安排1次理论专题学习;要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为重点,认真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谋划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有效举措和工作实效。各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等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的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
(二)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活动主题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网络知识答题和避险逃生训练、短视频、新媒体展播活动;突出住宅小区、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城中村、群租房、农村房屋等重点部位,通过宣传栏、电子屏、应急广播、张挂横幅、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力,重点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科普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知识,切实提升群众应急避险、逃生救援能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切实提高安全防患意识;要面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丰富多彩的“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发放宣传手册、设置咨询台等方式开展安全生产进企业、进小区活动。
(三)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地各单位要深刻汲取全国、省、市发生的多起安全生产事故教训,紧盯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电动自行车、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以案示警,强化警示教育,严格老旧危房、自建房、无水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等安全管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四)开展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各单位要坚持有效管用原则,重点围绕“畅通生命通道”,组织开展模拟场景应急疏散演练、线上避险逃生公开课、避险逃生知识竞答、自救互救技能培训等活动。要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开展一次从业人员自救互救技能培训,推动全员熟知安全逃生出口(或避灾路线)。组织指导农村农房针对极端天气、地质灾害、洪涝和火灾事故等类型灾害开展一次逃生救援演练;组织指导针对电动车充电安全和高层建筑火灾等风险开展一次自救互救培训或逃生演练,切实提升处置突发事件的实战能力和救援水平。各企业要规范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演练,及时填报应急演练信息,建立应急救援队伍、补充应急救援物资,提升应急响应能力。
(五)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地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通过实地采访、明察暗访、媒体曝光、专题报道等形式,精准推送安全防范知识,广泛宣传报道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七大行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专项治理阶段进展和成效等,深入企业宣讲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各企业要将安全宣传教育纳入日常管理,开展每天班前警示教育、班前第一课等活动,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做到六带头,完善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监管,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
(六)创新开展主题活动。各地各单位要聚焦“畅通生命通道”,精心策划组织宣传活动。借助情景模拟、咨询互动、海报、动漫、短视频等,宣传学习掌握生命通道知识的重要性,讲解生命通道标识的含义和识别方法,以及保持畅通的必要性和法律责任。通过政务新媒体平台、户外大屏、公共场所宣传栏等持续滚动播放安全公益广告等,扩大宣传覆盖面、影响力。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各地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月”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广泛动员发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扎实开展。
(二)突出重点,压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实关键岗位人员安全职责,精准推送安全防范知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切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围绕主题,广泛宣传。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开展宣传活动,提高宣传实效性。各相关单位要指导督促企业开展宣传活动,要强化宣传报道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增强活动的传播力、影响力和感染力,推动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向纵深发展。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宣城现代服务业产业园区管委会确定1名联络员(附件1),负责活动月期间的工作联络与信息报送,于6月1日前将联络员登记表与本单位实施方案一并报送。活动月期间每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好的做法、特色项目及相关视频、图片、文字等资料发送指定邮箱,6月28日前将总结报告和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2)报市住建局质安科。各地各单位的典型做法、成效和经验信息我局将择优报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市安委办。
联系人:杨娴颖,联系电话:0563-2616511,电子邮箱:y13053239382@qq.com 。
附件:1.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登记表
2.全市住建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